國人私揪團赴模里西斯追鯨 品保協會:有消費糾紛恐求助無門

▲▼模里西斯賞鯨,模里西斯追抹香鯨,模里西斯賞抹香鯨,模里西斯追鯨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
▲模里西斯可搭船賞鯨,但禁止與鯨魚共游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
記者蔡玟君/台北報導

多名台灣水下攝影師在網上揪旅行團到模里西斯違法與鯨共游,引起當地政府關注,我外交部、交通部觀光署、海洋保育署近日也紛紛對國人呼籲,避免出國不當追鯨行為、損及國家聲譽。同時,私人揪旅行團在台灣也屬違法行為,根據觀光署規定,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,品保協會提醒,沒有經過正常旅行業進行交易,若發生任何問題可能會求助無門。

外交部已於近日修正官網有關模里西斯旅遊提示,明列「模里西斯法律明文禁止任何人下海與鯨魚共游,外交部提醒赴模國觀光時尊重當地法規,切勿以身試法。」觀光署也發函給各旅行公會,提醒旅行社業者模里西斯規定,避免國人到當地觀光時誤觸當地法律,並引發對我國不良觀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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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▼交通部觀光署針對模里西斯違法賞鯨發函。(圖/觀光署提供)

▲交通部觀光署針對模里西斯違法賞鯨亂象發函通知業者。(圖/觀光署提供)

此外,根據台灣《旅行業發展觀光條例》第27條規定,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務,針對攝影師揪團到模里西斯行為,品保協會表示,正常的旅行社有履約保證機制、品保機制,有旅遊糾紛時可以申訴,保障完整,但若跟私人揪團除了違法,對旅客來說若遇到消費糾紛,只能自己協調,最後可能求助無門。

同時,依照《旅行業發展觀光條例》第55條規定,未依規定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旅行業務或觀光遊樂業務者,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勒令歇業。

但也有台灣旅行社業者私下透露,雖然台灣有法律規範,實際上仍要有人檢舉、並經過判定才能判罰,目前水下攝影師揪團的案例是否能成案還很難說。

▲▼模里西斯賞鯨,模里西斯追抹香鯨,模里西斯賞抹香鯨,模里西斯追鯨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
▲在模里西斯賞鯨,最常看到牠們浮上海面噴氣樣貌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
海保署今(23日)也發文,近來有國人組團赴模里西斯遊玩,拍下與抹香鯨共游及觸摸抹香鯨的畫面,引發當地居民反彈並向該國政府主管機關檢舉,呼籲國人前往國外旅遊時,應遵守當地法規,合法賞鯨,避免任何違法行為,以免損及國家名譽,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。

海保署表示,模里西斯西部海域為著名賞鯨觀光聖地,不僅常年可看到瓶鼻海豚及飛旋海豚出沒,也是抹香鯨的重要棲息地,該國政府觀光局為維護當地珍貴的海洋生態資源,在2012年頒布「海豚與鯨魚觀賞條例」,制訂嚴格的觀賞準則以維護遊客與鯨豚的安全,包括:禁止餵食、觸摸鯨豚,或在動物附近投擲其他物品;另除了科學研究或紀錄片拍攝的特殊許可外,也禁止任何人下水和鯨豚共游,一般遊客觀賞鯨豚則須搭乘具合法賞鯨執照的賞鯨船,由船家依規定在保持安全距離的情形下,進行賞鯨豚活動。

▲▼抹香鯨,模里西斯抹香鯨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使用請備註:本照片為使用Go Pro伸入海中拍攝,非浮潛拍得,一切拍攝均按照當地法律

▲模里西斯抹香鯨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
❖本刊照片為使用GoPro從船上放入海中拍攝,非浮潛拍得,一切拍攝均按照當地法律。

海保署說明,近年來有許多民眾為了與抹香鯨合影,組團前往模里西斯國家旅遊,在未向該國主管機關申請特殊許可的情況下,擅自下水與抹香鯨共游並觸摸抹香鯨,此等行為不僅對抹香鯨造成緊迫,也可能迫使其改變自然行為,進而造成抹香鯨被迫遷徙離開該海域,影響當地海洋生態,同時也可能已觸犯該國相關法律規定。

海保署進一步說明,國人在出國遊玩之際,倘若在當地遇見或觀測到野生鯨豚,應遵守該國的法律規範,並進行正確的賞鯨行為,不應該因個人的私慾或商業利益行為,對該國的海洋野生動物逕行騷擾行為,以免觸犯該國相關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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