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台灣示意圖。(圖/達志/示意圖)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富比世(Forbes)專欄作家詹寧斯(Ralph Jennings)日前發表的文章指出,雖然台灣在人權、同性婚姻、原住民及勞工的權利有所提升,但根據旅居台灣10年的生活經驗,他表示住在台灣必須放棄3件事,分別是「平靜的生活與工作空間」、「路權」和「投訴成效」。
詹寧斯的文章表示,雖然台灣致力成為亞洲最具指標的人權國家,也真的逐漸提升各族群的權利,但他也指出「人權是相對的概念」,根據他所觀察的台灣,還是有許多「現象」指出,若想住在台灣,你得放棄這3個權利:
1. 平靜的生活與工作空間
台灣噪音問題相當嚴重,卡拉OK、施工噪音和施放煙火的聲音充斥在生活中及工作場域的每個角落,但即使擾人,卻無法有所改善。
▲施工示意圖。(圖/記者黃克翔攝)
2. 路權
文章指出,雖然台灣法規保障行人的路權,但快速行駛的車輛卻常常迫害行人們的權益。汽機車違規停放車輛、機車族騎在人行道上,種種違背交通法規的行徑,警察卻常常視而不見,讓危害行人安全的違法行為不停上演。
▲違規停車示意圖。(圖/台中市政府)
3. 投訴成效
台灣的各級政府、警察都設有投訴及服務專線,致電時對方也都會接你的電話,不過「投訴成效」卻很低。例如舉報噪音或交通違規時,警察常常會表示到達時已經沒有違規現象、無法開罰;有時打電話投訴時,接線的人會很熱心與你聊天,最後勸你取消投訴...詹寧斯說「我沒聽過有持續追蹤的案例」。
詹寧斯的文章以外國人的視角指出居住在台灣的「缺點」,但這不代表我們必須真的「放棄」這些居住在寶島上的「人權」,而是給予住在這塊土地的我們一個省思的機會,只要從自己的生活中做出些許改變,就能讓生活環境變得更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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