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、圖/摘自:《過一個歡樂的宋朝新年》、時報出版
三天燈展也好,五天燈展也罷,只要我們在燈展期間來到宋朝,就會驚訝地發現一項奇觀:好多宋朝人竟然把花燈放到頭上,人在街頭漫步,燈在頭上閃爍。
金盈之《新編醉翁談錄》載:
婦人又為燈球燈籠,大如棗栗,加珠翠之飾,合城婦女競戴之。
宋朝的巧手工匠把燈籠打造得像棗子和栗子一般大小,再用珍珠和翡翠做裝飾,晶瑩剔透,光彩奪目,往頭髮上一插,成了最耀眼的飾品。到了元宵燈展的時候,滿城婦女都戴著這樣的燈飾上街。
呂原明《歲時雜記》也有類似記載:京師上元節以熟棗搗炭,丸為彈,傅之鐵枝而點火,謂之「火楊梅」,亦以插從卒頭上。又作蓮花牡丹燈碗,從卒頂之。
女士們頭上戴燈,男人也一樣。在北宋京城開封的元宵節期間,達官顯貴和富商大賈出門,身後會跟著一群兵丁或男僕,這些跟班既要負責主人的安全,又要幫主人逞威風。用什麼樣的方式逞威風呢?就是把花燈放到頭上去。他們頭上的花燈分兩種,一種是蓮花狀或者牡丹狀的燈碗,一種是用鐵枝串起來的「火楊梅」。火楊梅是將乾棗磨粉、搗炭為屑,將棗粉、炭屑拌在一起,澆上油蠟,團成圓球,一一串到鐵樹上,點著了,放在頭頂,跟著主人上街。
頭上戴燈或許很好玩,但絕對不安全。宋朝男子多不剃髮,和女子一樣挽著高高的髮髻,髮髻上再固定著一盞蓮花牡丹燈碗或者一樹哧哧冒火的「火楊梅」,只能小心翼翼、亦步亦趨地走路。假如步子邁大了,唉,扯著蛋是小事,顛翻了頭上的花燈是大事,只要有一點明火落到頭髮上,救火肯定來不及,滿頭煩惱絲就清淨了,只好出家當和尚去。所以我們這些現代人到了宋朝只宜觀看,千萬不要模仿。
本文節錄:【過一個歡樂的宋朝新年】一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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