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被年代旅遊丟包在富國島的台灣旅客已經返台,後續問題仍延燒。(圖/桃園機場記者聯誼會提供)
記者蔡玟君/台北報導
年代旅遊丟包292名台灣人在越南富國島,吸引各界關注。品保協會表示,今(16日)已收到2件申訴、超過60通電話,全部都是年代旅遊的客人。
品保協會秘書長吳美惠表示,今天有收到2件申訴,都是被丟包在富國島的客人提出的,還接到60多通電話諮詢電話,全是報名年代旅遊的消費者,各種問題都有,有被丟包在當地詢問如何被解決,也有已經付錢報名但現在想要取消的,整體而言,客人都還算冷靜。
▲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根據品保協會掌握,光2至4月就已有430人付錢給年代旅遊要去富國島玩,今天甚至原訂還有一團要出發,但年代旅遊仍沒有付錢給地接社,觀光署也於今天下午正式祭出行政裁罰,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對年代旅遊裁處勒令停業處分,已報名旅客可退團或轉團。
▲觀光署正式勒令年代旅遊停業。(圖/記者謝盛帆攝)
觀光署說明如下:
美加國際旅行社(年代旅遊)於本(113)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,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,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,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,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,該公司積欠團費,財務顯有困難,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,且損害旅客權益,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,維護交易安全。
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,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(2月16日)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。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,刻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,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。
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,已構成給付不能,原預訂於本(16)日以後出發之旅客,旅客得依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」第12條規定(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)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,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。
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,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,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,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,申訴電話:(02)2599-5088,網址:https://www.travel.org.tw/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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