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旅遊出發注意事項。(圖/品保協會提供)
記者蔡玟君/綜合報導
台灣將於10月13日重啟國門、解除限團令,許多台灣民眾早已迫不及待想要出國玩。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今(1日)發布旅遊消費者出發前4個應注意事項,同時也表示,疫後團費漲幅大,平均漲3至6成,其中以日本、韓國團費漲最多,平均漲幅為五至六成。
▲疫後日本旅遊團費漲幅約5成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▲美國團費漲幅落在3成左右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品保協會表示,隨著國際能源飆漲、原物料調漲,全球通膨影響所及,各項航空交通運輸票價大幅增加,國外旅行社及旅宿業者的報價也隨之水漲船高,導致出國團費大幅調漲,其中韓國漲幅達60%最高,日本漲幅50%居次,澳洲漲幅為40%,東南亞、歐美、紐西蘭旅行團費漲幅約落在30%左右。
因應高團費新型旅遊時代,品保協會建議消費者報名參團前,除詳閱旅行社所提供的行程表及應注意事項外,更應留意下列4大事項:
1.主動了解各國入境規定
可主動了解各國對新冠肺炎的相關規定,提前配合施打旅遊目的地國家所認可的新冠疫苗,或配合進行PCR等各項檢測或,提供小黃卡給旅行業者。
2.機票旅宿退改規定變嚴格
未來航空機票及旅宿業者的退改規則將更趨於嚴格,旅遊消費者報名前應主動詢問旅行社各項取消規則及罰金規定,充分了解並審慎評估自身狀況後再報名。
▲隨著各國邊境解封,加上台灣也即將解封,越來越多人準備出國玩。(圖/記者蔡玟君攝)
3.接種疫苗或投保旅平險
為避免因感染新冠肺炎衍生高額醫療及相關費用,建議旅客出國旅遊前應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,並自行投保附加海外突發疾病保險之旅遊平安險,以建立旅客最周全的保障隆低旅客在海外造成的風險。
4.出發前或行程中感染新冠肺炎的可依循以下處理原則:
一、旅客於團體出發前因感染新冠肺炎而取消行程時:
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規定須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加強自主健康管理,導致無法依
約出發時,因屬不可歸責旅客及旅行業雙方之事由,故旅行業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4點(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)規定,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之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但日後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放寬相關規定,感染新冠肺炎無須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,但旅客因個人考量而取消行程時,則依據上述應記載事項第13點(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)規定,旅客除依旅行業提供之收據繳交行政規費外,並應依解約日距離出發日之長短按比例賠償旅行業損失。
二、旅客在参團旅遊途中感染新冠肺炎而需就醫、隔離或延後返台時,所衍生的醫療食宿及交通等各項費用,應由旅客自行負擔。
而旅行業者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7點第1項(國外旅遊契約第30條)規定,旅客在旅遊中發生身體或財產上之事故時,旅行業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必要之協助及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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