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警案最重判13年 劉芯彤「傷害致死」判9年

信義夜店殺警案,關鍵主嫌曾威豪和女友劉芯彤。(圖/記者楊佩琪翻攝)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信義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薛貞國在夜店前遭圍毆致死案,歷經1年半審查19日一審宣判,其中判刑最重的是許淳凱,以共同殺人罪判13年,至於曾威豪、劉芯彤這對情侶檔的罪名是聚眾鬥毆傷害致死,分別判刑8年6個月與9年。

本案發生於2014年9月間,台北信義區ATT for fun的夜店Spark保安,與曾威豪等所屬的「中山聯盟」成員及其女友劉芯彤發生嚴重衝突,薛貞國前往排解卻遭60多人圍毆致死。

▲▼信義夜店殺警案19日宣判,圖為薛貞國家屬。(圖/記者黃克翔攝)

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,曾威豪、劉芯彤,蕭叡鴻、萬少丞、易寶宏等人被認定傷害致死罪,判刑7年半到9年半;許淳凱、周譽騰、郭士均、苟桓銘、洪翊、周柏諺、廖嘉俊等人被認定殺人罪,判刑10至13年不等,其中以許淳凱13年最重。

另外,被告當中有48人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,總計賠償3640餘萬元,這是國內單一命案最高和解金額紀錄。其中富二代曾威豪賠500萬元,蕭睿鴻200萬,萬少丞與許淳凱各150萬、郭士均120萬、周譽騰100萬。

▲萬少丞。 ▼易寶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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