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旅客出國返台記得攜帶的伴手禮不能有肉。(資料照/記者沈繼昌攝)
記者蔡玟君/綜合報導
不少人出國返台時習慣帶回當地零食、伴手禮,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就點出7類物品禁止攜帶入境,一旦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。其中最容易誤帶回台灣的肉類,防檢署指出「就算是真空包裝也不能有肉」;而布丁雖然能攜帶入境,但可能會被認定為液體,能否隨身要由當地機場安檢單位判定。

▲水果也不能攜帶入境。(示意圖/記者蔡玟君攝)
7類物品禁止入境 飛機餐水果、溏心蛋都不行
有不少看似日常的食品其實不能帶回台灣。例如未完全熟成的蛋類(如溏心蛋、溫泉蛋)皆屬禁止項目;各類生鮮水果亦不得攜帶入境,即使是飛機餐提供的水果也不例外。另包括含肉三明治、飯糰、麵包,或雞肉製成的零食與蛋白棒,同樣都在禁止之列。
防檢署也整理出7大類禁止攜帶入境物品,包括各類禽畜肉製品、活體動物、蛋與生乳、含動物成分寵物食品、生鮮蔬果與植物、土壤及昆蟲,以及動植物用藥品等,無論隨身攜帶或透過郵寄、快遞方式寄回台灣,皆屬違規行為。
依據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,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,將面臨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特別是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入境,首次違規即開罰20萬元,再犯則直接提高至100萬元。
肉類製品陷阱多 多口味餡餅、真空包裝「有肉都不行」
防檢署表示,出國旅遊看到餅乾、糕餅以為甜點沒問題,其實很多都有含肉,包括多口味餡餅禮盒,可能有某些口味就包括肉,提醒民眾一定要看清楚成分表。
在旅客最常詢問的品項中,「泡麵」成為違規高風險商品。防檢署說明,若為單純沖泡即食的泡麵、速食米粉或粥品,多半可免檢疫攜帶入境;但若內含肉類加工品,如香腸、雞爪等配料,則屬禁止輸入項目,一不留意就可能觸法。
此外,真空包裝的肉類製品,即使是已經煮熟也都禁止攜帶入境,若回國入境前還是不確定,可至「動植物檢疫櫃檯」主動申報避免受罰。

▲泡麵是違規高風險商品。(示意圖/記者許力方攝)
多數加工食品原則可攜帶入境 甜點含水果裝飾需向檢疫人員確認
防檢署表示,多數經加工食品原則上可攜帶入境,例如布丁、生乳捲等乳製甜點皆屬可帶範圍,但若是有新鮮水果裝飾,建議入境時再向檢疫人員確認;此外,布丁可能被認定為液體,是否可隨身攜帶須由機場安檢單位判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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