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四就考上里幹事高考又中 24歲女發懶!偽造文書交差

上班族、會計師示意圖(圖/達志/示意圖)

▲塗姓女里幹事因便宜行事,冒簽公文、拿不實單據核銷經費,犯下多起偽造文書罪。(圖/示意圖)
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台北市大安區一塗姓女里幹事,負責查訪中低收入戶、通知役男抽籤及體位判定等業務時,竟僅因偷懶不願親自走訪,或一時找不到人找不到單據,竟冒簽中低收入戶及役男姓名。區公所發現,將塗女移送廉政署,考量塗女認罪,台北地檢署將她以緩起訴處分,需支付30萬元處分金及法治教育6小時。

根據了解,塗女畢業於某國立大學,大四就考上特考,被分發到大安區當里幹事,任職期間又考上高考,分發到考選部,成績相當亮眼,但似乎過於順遂,讓她「發懶」便宜行事。

2017年先是在承辦2年1次的中低收入戶查訪及調查業務中,偷懶沒親自走訪,自行在調查表上冒簽5名中低收入戶申請者的姓名,交差了事。又在送交役男體位判定及抽籤通知書業務上,一時聯絡不到役男,竟然冒簽役男姓名,再送回兵役課。

而她為區公所承辦補助義警制服經費核銷業務,竟也因找不到單據,拿舊單去核銷,因被區公所發現,才東窗事發,被移送廉政署調查。

庭訊時,塗女聲淚俱下認罪,檢方念在並非惡性重大,且有悔過意願,給予緩起訴讓她有改過自新的機會,但還是得繳交國庫30萬元,並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。不過傳出,30萬元處分金塗女認為過高,一度希望降低金額,但檢方並未准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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