護照太常遺失 外交部縮短護照效期至3年

▲辦理護照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。(圖/記者賴映秀攝)

記者賴映秀/台北報導

台灣護照可通行130國,英國網站評為全球第6名好用護照,而為了避免護照遭有心人士利用,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針對短期內遺失2次護照者列管,補發時不但要約談,並且補發護照效期由10年縮減為3年以下。

領務局主秘程祥雲21日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,台灣護照申報遺失數量與先進國家相比並無異常,自2008年發行晶片護照以來,報失率由2.76%逐年下降,2014年1月至9月報失率為1.43%。

程祥雲指出,基於護照安全管理,領務局對於遺失護照2次以上申請補發者,除了要約談當事人,同時延長補發審核期程,並縮短護照效期。

領務局補充表示,為維護護照國際公信力,申請護照後短期內遺失,即使是第1次遺失,再申請補發時效期由正常的10年減至3年;如果是第2次遺失護照者再申請補發,除將列管約談,護照效期大幅縮短至1年6個月至3年以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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